刀妃革命是什么?歷史上唯一一個要與皇上離婚的妃子
幻想曲
說起“刀妃革命”,恐怕很多朋友們還不清楚這是個什么革命,但是要說到溥儀的妃子文繡要與溥儀離婚的事件,相信大家多少都有所耳聞了。當時間在當時社會上還轟動一時,因為文繡在當年被逐出宮門之際,在袖子里面藏了一把尖刀準備自殺,但是最后被人阻止為成功。但是這件事給人印象極深,所以文繡便被人稱之為“刀妃”,所以這次文繡跟溥儀提出離婚的這件事也被稱之為“刀妃革命”。

1922年,溥儀選定婉容為皇后,文繡為皇妃,稱為淑妃。此時,婉容不過17歲,文繡不過14歲。
淑妃文繡自1922年嫁給溥儀之后,始終跟隨溥儀,并與溥儀共同生活了9年。這九年期間,女人之間的勾心斗角,加上丈夫溥儀的冷落,對于一個深宮女人來說是一種煎熬。文繡雖為女子,但深明大義,反對溥儀投靠日本人、以圖復辟大業(yè),漸漸與溥儀感情疏離、齟齬不斷。

后來住到天津的洋房別墅里時,溥儀和婉容住到二樓,讓文繡和其他侍女住在一樓。并且對文繡非常冷淡,導致服侍的下人也各種輕待文繡。文繡實在忍受不了這樣的日子,用剪子扎自己的小腹,溥儀聽到了也是冷冷淡淡的說“不用管她”,這件事也成了文繡勇敢提出離婚的導火索。
這時,文繡的遠房表姐夫毓璋的女兒玉芬來到文繡身邊,得知文繡婚姻不幸、處境悲慘時,建議她爭取人身自由權(quán)利,離婚。

1931年秋,文繡聘請了張紹曾、張士駿、李洪岳三位律師,向法院提出訴狀:“控告溥儀虐待文繡,使其不堪忍受。溥儀生理有病,同居九年,未得一幸。決意離婚,索要個人日常所用衣物和贍養(yǎng)費50萬元。”文秀公開發(fā)表與溥儀離婚的聲名,對于遜清皇室及前清王公大臣,還有溥儀本身都造成相當大的震撼。
對于文繡的控告,溥儀極端恐懼,認為這太有傷皇室的臉面,也大失“皇上”的身份了。當時又是溥儀完成復辟王業(yè)的關(guān)鍵時刻,無奈之下,也聘請了林棨、林廷琛兩位律師,全權(quán)代理他同文繡的調(diào)解工作。
1931年10月22日,在經(jīng)過兩個月的雙方律師簽字和談的結(jié)果是:淑妃文繡和溥儀皇帝完全斷絕關(guān)系,溥儀必須支付五萬五千銀元作為贍養(yǎng)費,而文繡終身不得再嫁,雙方互不損害名譽。最終以庭外和解的形式達成了離婚協(xié)議,分道揚鑣。

可以說離婚對溥儀的沖擊不小,在談到自己一生,曾說過:我這個末代皇帝,干過兩件轟動的大事。一是給日本人當傀儡,二是答應文繡的離婚要求。
然而文秀沒有遵循到最后。在她中年之時,與另一人結(jié)婚。此人名叫劉振東,為國民黨少校,只是一個很普通的人。后來因為時局動蕩,辭去國民黨軍職,靠租三輪車過活。新中國建立后,成為了一名普通的環(huán)衛(wèi)工人,文秀就這樣和他過著普通而平淡的生活。1953年,文繡因突發(fā)心肌梗塞逝世于家中,終年44歲,一生未育有子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