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樣區(qū)分會計借貸關系
陌上煙雨
很多人會區(qū)分五大類的貸增借減或是貸減借增,卻區(qū)分不開的是什么情況下是增加,什么情況下是減少。比如發(fā)工資,工資還沒有發(fā)時,應付職工薪酬這個科目這個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?
1、“借”、“貸”是根據對象不同而定的。就發(fā)工資來說,對于應付薪酬方來說,應付職工薪酬屬于負債類,此時對于應付薪酬方來說是減少。而對于應收賬款方來說,應收賬款屬于資產類,此時應收款方是增加。判斷預付款項對于收付款方是增加或減少與發(fā)工資原理一致。
2、也就是說,不管應付薪酬有沒有付清,收款方有沒有已經收到薪酬,但薪酬是應當付的,收款方也應當擁有薪酬,所以對于前者來說即為減少,對后者來說即為增加??偠灾?,增加或減少不能只取決于付款項狀態(tài),而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的應收付款決定。
3、會計中有六大會計要素,即資產類、負債類及所有者權益類,收入類、費用類及利潤類。這六大要素分為兩組,并且可以用兩個等式連接其間的關系,即:資產=負債+所有者權益,收入-費用=利潤。
4、在讀寫會計分錄的時候,首決要弄清楚具體的會計要素到底屬于六大會計要素中的那一大類。例如銀行存款、應收賬款、預付賬款、累計折舊、在建工程等等就屬于資產類,短期借款、長期借款、應付職工薪酬、預計負債、應交稅費等就屬于負債類。
5、再如資本公積、實收資本、本年利潤、補貼收入等就是所有者權益類科目,主營業(yè)務收入、投資收益屬于收入類,銷售費用、管理費用、財務費用屬于費用類,主營業(yè)務利潤、其他業(yè)務利潤屬于利潤類,道理都是一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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